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《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经培养考察,在听取辅导员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会计系学生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,拟将石钰涵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。在公示期内,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会计系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品质、学习、现实表现、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0日—10月16日
联系人:贾老师、张老师
联系电话:0551-63617233、63617133
邮 箱:askjx2014@163.com
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