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《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》及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,根据本人申请、组织培养、群团组织推优,经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研究,拟将刘娜等28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实事求是地反映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理想信念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8日-10月24日
联 系 人:贾老师、张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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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
2024年10月17日